海城市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清运一体化运营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需方: ****城乡建设局
供方: 海城市信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供需双方于2025-10-17签订的《 海城市农村生活垃圾保洁清运一体化运营项目》(以下简称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JH25-210381-01820-001-0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分批付款 进行部分变更,特定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变更内容
原合同条款:
招标人每个月支付一次,招标人对中标人当月完成服务进行考核,依据考核办法(详见附表1)罚、奖后所剩的额度,于次月5日前支付上个月的服务费。
现调整为:
根据合同、补充协议和考核评分办法,3月合计扣除服务费6000元,合同总金额变更为(大写)伍仟柒佰陆拾肆万叁仟柒佰元,(小写)57643700元。
二、补充事宜
无
本协议与原合同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没有涉及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供需双方承诺均已知晓合同内容以及本次补充协议内容,并承诺为此承各自的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三、协议生效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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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公章): ****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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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公章):
海城市信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6-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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