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将公司所属位于芜湖市的资产统一对外公开招租。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拟出租房屋位于芜湖,共1间。该招租资产交通便利,公建配套设施齐全,现对外三次公开招租。具体房号、面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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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权持有单位名称 |
资产 |
区域 |
性质 |
面积(平米) |
评估单价(元/平米/月) |
评估年租金(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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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芜盐小贷 |
镜湖区澳然天成3#3-604住宅 |
芜湖 |
住宅 |
115.9 |
8.63 |
12000 |
二、招租方式
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底价为表格中对应资产评估价格,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使用权。
三、承租条件
1.承租人应是法人、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
3.本次招租,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四、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2.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黄贩黄、伪造证件、印刷非法出版物、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窝藏犯罪人员、窝藏和销售赃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3.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传销或变相传销、违法开办诊所、非法行医和非法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等违法活动;
4.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违法从事职业介绍、婚姻介绍、培训以及房地产中介等活动;
5.不得利用出租房屋非法从事生产、储藏、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活动。
6.租赁期内,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使用,否则视作违约。
7.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8.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
五、租期及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另行协商。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长期有效,可以在一个年度内报名参与。有意者请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报名或邮寄有效报名材料至资管部(地址:****路****号****大厦资管部)。
未尽事宜,芜湖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8****4266
芜湖盐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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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wybid.cn/view/14116/8qkOOqEBMqitpwL5uo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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