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第8小区)与黄信贤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书》,****街****、6号厂房,厂房面积共2273平方米;厂房周边空白地面积为378.6平方米,租期为5年,时间从2026年10月1日起至2031年9月30日止,租金为46602.10元/宗/月(含1684元/月租赁税),租金第4-5年递增4660元(仅租金递增,租赁税不递增)。因经相关市部门检查要求,不符合相关续租规定的,集体物业租赁合同续租年限不得超出上一期合同的租赁时限,经双方协商,原《厂房租赁合同书》于2026年9月30日正式终止,乙方已缴纳的租赁保证金¥139807元和水电保证金¥50000元,甲方退还给乙方。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3日,如有咨询,请于公告期内联系0760-****3299郑先生。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第8小区)
2026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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