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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泾县黄村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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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泾县黄村镇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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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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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城市泾县泾川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3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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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泾县智能化食药用菌项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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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GC-GK-2026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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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6年9月23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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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宿州市大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中樾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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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黄口镇黄新路中段东侧188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路****号(苏滁現代产业园一期)****楼(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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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8872400.1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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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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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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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9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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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韩宝富;施工负责人:郝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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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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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82300621、皖13420242026023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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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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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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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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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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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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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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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瑾程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金江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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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楼(联合体牵头单位)、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中心****城酒店2-1405室(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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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8883353.8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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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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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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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9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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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孙志军;施工负责人:余菲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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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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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141104704、皖234202120213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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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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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联合体牵头单位)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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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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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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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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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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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安徽明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大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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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城镇****巷****号(联合体牵头单位)、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街道水上公园东路西侧水云华庭D区3-1、2-101(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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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8882297.8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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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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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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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97.8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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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黄齐彪;施工负责人:陈丽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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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设计: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施工: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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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20051200512、皖234202120212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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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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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联合体牵头单位)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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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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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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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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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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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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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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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6年9月24日起至2026年9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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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城****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异议联系方式:招标人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63-***023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董慧,联系电话:0563-***5626/1955632806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农业农村局(泾县乡村振兴局)提出投诉,****城****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328。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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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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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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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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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安徽泾州山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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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2026-09-24 15: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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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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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
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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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6-09-24 15: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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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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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wybid.cn/view/175/TRNh0qABLRKCxEZf7p-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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