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观山湖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资产采购招商代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贵阳观山湖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资产采购招商代理服务
2、评审时间:2026年9月10日 09:00
3、评审地点:***平台
4、中标(成交)信息:(以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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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中标供应商 |
投标人地址 |
主要中标内容 |
中标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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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贵阳浩私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中心二期商务区C4栋8层1号 |
详见征集文件 |
a、****城、****中心、****中心、****城(1、3、6号 馆)等商业用房资产,包括商业、****楼等资产,成功引进商户 且租赁合同期限≥1年,给予其招商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入驻商户 首年1个月租金标准(不含免租期)作为单次委托招商代理服务 费价款。 b、****城资产(1、3、6号馆),成功引进商户且租 赁合同期限≥2年,给予其招商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入驻商户首年 3个月租金标准(不含免租期)作为单次委托招商代理服务费价 款。 c、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租金为建筑面积租金为实收租金,且不包 含物业费、水电费、保证金等其他费用。 付款条件:如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支 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的,在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 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首期物业费及租赁押金等其他首期费 用到达采购人账户后支付单次委托招商服务价款的50%,招商入 驻企业或自然人缴纳第二期租金后支付余下单次委托招商服务 价款的50%;如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支 付方式为按半年支付及以上的,在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 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首期物业费及租赁押金等其他 首期费用到达采购人账户后支付单次委托招商服务价款的 100%。(若入驻企业或自然人提前解约或未按双方租赁合同约 定履行应尽义务的,则乙方的后期部分招商服务费不予结算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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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贵州包租公商业综合体管理有限公司 |
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街道花果园彭家湾花果园项目C区第11(****中心)栋1单元11层6号房 |
详见征集文件 |
a、****城、****中心、****中心、****城(1、3、6号馆)等商业用房资产,包括商业、****楼等资产,成功引进商户且租赁合同期限≥1年,给予其招商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入驻商户首年1个月租金标准(不含免租期)作为单次委托招商代理服务费价款。 b、****城资产(1、3、6号馆),成功引进商户且租赁合同期限≥2年,给予其招商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入驻商户首年3个月租金标准(不含免租期)作为单次委托招商代理服务费价款。 c、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租金为建筑面积租金为实收租金,且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保证金等其他费用。 (2)付款条件:如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的,在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首期物业费及租赁押金等其他首期费用到达采购人账户后支付单次委托招商服务价款的50%,招商入驻企业或自然人缴纳第二期租金后支付余下单次委托招商服务价款的50%;如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半年支付及以上的,在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首期物业费及租赁押金等其他首期费用到达采购人账户后支付单次委托招商服务价款的100%。(若入驻企业或自然人提前解约或未按双方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的,则乙方的后期部分招商服务费不予结算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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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贵州大成易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城路与长岭****中心****楼 |
详见征集文件 |
我公司完全响应征集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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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贵州元气置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街道****中心第(14)1单元20层16号 |
详见征集文件 |
由贵州元气置业有限公司代理服务,以采购人签订合同及收到约定租金为准,按《征集文件》佣金方式执行(相关书面承诺函;详见,第43页及第4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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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贵州诚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城****楼 |
详见征集文件 |
本项目招商代理服务费响应承诺:供应商响应文件必须书面承诺严格执行上述两类服务费计价上限标准及付款条件,不得突破限价及改变付款条件条款; a、****城、****中心、****中心、****城( 1、3、6号馆)等商业用房资产, 包括商业、****楼等资产,若成功引进商户且租赁合同期限≥1年,则单次招商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入驻商户首年1个月租金(不含免租期)。 b、****城资产( 1、3、6号馆) ,若成功引进商户且租赁合同期限≥2年,则单次招商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入驻商户首年3个月租金(不含免租期)。 C、本次招招标采购项目租金为建筑面积租金为实收租金,且不包含物业费、水电费、保证金等其他费用。 付款条件:如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的,在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首期物业费及租赁押金等其他首期费用到达采购人账户后支付单次委托招商服务价款的50%,招商入驻企业或自然人缴纳第二期租金后支付余下单次委托招商服务价款的50%;如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半年支付及以上的,在入驻企业或自然人与采购人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租金、首期物业费及租赁押金等其他首期费用到达采购人账户后支付单次委托招商服务价款的100%。(若入驻企业或自然人提前解约或未按双方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应尽义务的,则乙方的后期部分招商服务费不予结算支付) 注:采购项目预算:项目无固定总价预算,按实际招商落地成果据实结算,结算单价严格执行文件约定限价; |
5、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6、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贵州阳光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路****号附****楼、13号
联系人:文夏云、王策、张力
联系电话:183****7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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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wybid.cn/view/22868/bZuQs6ABMqitpwL5uCp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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