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楼宇发光字招商广告制作项目工程
1. 采购条件和方法
****楼宇发光字招商广告制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公开的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楼宇发光字招商广告制作项目工程
2.2 采购范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尺寸 |
单位 |
数量 |
|
1 |
挂网发光字(央企园区招商) |
4m*3.6m*0.5m |
平方 |
86.40 |
|
2 |
挂网发光字(电话符号) |
3.5m*2.2m*0.5m |
平方 |
7.70 |
|
3 |
挂网发光字(数字电话号码) |
3.2m*2.4m*0.5m |
平方 |
61.44 |
|
4 |
***网 |
26m*8m |
平方 |
208.00 |
|
5 |
安装人工 |
项 |
10.00 |
|
|
6 |
电源线材 |
项 |
1.00 |
2.3 服务期限:15天。
2.4 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为1.7万元人民币(含税),任何高于限价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2.5合同签订:本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东莞分公司。
3. 供应商资格要求(只有满足所有供应商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才具备资格,其中一个不符合就不具备)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要有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书),未违法违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3.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采购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限制高消费。
(4)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4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供应商报价须知
4.1 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4.2 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3 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
4.4 当供应商响应文件价格与CEC智慧E采平台价格不一致时,以CEC智慧E采平台报价为准。
5.报价规则
5.1报价规则(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含税总价。(2)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登录CEC智慧E采平台(http://www.****.com)报价。
5.2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
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
5.3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1.采用合理低价核查制,对所有有效报价供应商,按税前价格从低
到高排序,确定税前最低报价者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1)不满足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
(2)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3)报价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4)未按规定密封、逾期递交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3.无论是否中选,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9:00起至2026年10月18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
6.2 获取方式
请登录CEC智慧E采平台(http://www.****.com),***网上注册(免费),***平台使用服务费后,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平台使用问题,***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55–83261765。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14:00。本次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现场或邮寄,超过递交截止时间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不予签收。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递交的地点为广东****路****号A****楼物业办公室。
7.2 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递交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送达到指定地点;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在采购文件要求时间内于CEC智慧E***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报价的。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地址:****路****号A****楼物业办公室
联系人:洪广发
电话:188****0177
采购监督:ji****@****.****.cn/0755-****2158
微信公众号(订阅通知)
本公告地址:https://www.wybid.cn/view/22937/LR0wOqEBLRKCxEZfVCXd.html
微信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