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6LN1005849 |
|---|---|
| 项目名称 | (2026)1539****街****号振兴工业园厂房出租(租期1-12年)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普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80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10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26-10-14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现场踏勘确认书》及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2.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16:00前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并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3.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并确认本公告附件材料中《租赁协议》《现场踏勘确认书》条款内容,并按此条款执行。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须自确定为最终承租方次日起3日内,与出租方完成《租赁协议》磋商并签署合同,同时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如承租方以不了解出租标的现状及瑕疵、未看到本附件合同等为由,发生拒绝签署《租赁协议》、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放弃承租等情形的,按照违约处理,已交款项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 4.待项目成交,被确定的最终承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将租金交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沈交所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保证金返还承租方,并于收到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承租方逾期不交租金或交付不及时按照违约处理。 5.签署租赁合同后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在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场地交付:按场地现状交付,出租方不做改造。 7.转租限制: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该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分租、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承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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