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招拍挂类型 | 拍卖出让 |
| 项目名称 | 鼎湖区二十六区,东为平川路,西为同兴路,北为32米规划路,南为24米规划路,地块编号为A-26-02号 |
| 公告性质 | 交易公告 |
| 供应方式 | 招拍挂出让 |
| 交易机构名称 | ****中心 |
公告内容
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6]76号
经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中心***网上拍卖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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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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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2026-30 |
鼎湖区二十六区,东为平川路,西为同兴路,北为32米规划路,南为24米规划路,地块编号为A-26-02号 |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 |
37778.92 |
≤3(其中商业容积率≤0.3) |
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5868(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3174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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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2026-31 |
鼎湖区二十六区,东为平川路,西为同兴路,北为24米规划路,南为沿江大道,地块编号为A-26-03号 |
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 |
27416.05 |
≤3(其中商业容积率≤0.3) |
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11514(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
2303 |
100 |
(一)交易编号DH2026-30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无偿移交公用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算)。上述公用设施应对外开放,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实施和验收,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有关部门,产权归政府所有。根据《肇庆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需无偿移交的公共配套设施不计入容积率。
2、其他公用设施——全民健身设施: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3、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在第一期工程配建。
4、母婴室按《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执行。
5、其他事项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6-021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交易编号DH2026-31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无偿移交公用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算)。上述公用设施应对外开放,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实施和验收,设施建成后应无偿移交有关部门,产权归政府所有。根据《肇庆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需无偿移交的公共配套设施不计入容积率。
2、其他公用设施——全民健身设施: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
3、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在第一期工程配建。
4、母婴室按《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执行。
5、其他事项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6-022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三)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05‰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0.05‰的违约金。
(四)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50%出让价款,剩余出让价款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缴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如需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竞买申请人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个人不得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交易编号为DH2026-30***网上拍卖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0时00分,交易编号为DH2026-31***网上拍卖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10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平台***平台(网址:https://****.gov.cn)进行,***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申请人不得将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作为竞买保证金。
(五)***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本公告详***平台浏览及下载。
(七)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8-***1061
(二)****中心
联系地址:****路****号
联系人:梁小姐 、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9930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中心
2026年9月26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 交易文件30.ra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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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wybid.cn/view/687/WKC126ABMqitpwL5d5W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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