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委托,****中心对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6-D-110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9月30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一)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客观分“3.派驻服务人员评价”中的第(4)条变更为“(4)消防中控室人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中级工或以上)电子件且性别年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每个合格的人员得2分,最多8分;”
(二)其他内容不变。
三、更正日期
2026年10月10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楠、李天蔚
(二)联系电话:022-****8176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路****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张茂芃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74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路****号****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或****中心(传真号:022-****8304或邮箱:gg****@****.****.cn)。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中心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6-D-1105)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或****中心表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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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wybid.cn/view/69/LhogJaEBLRKCxEZfOGI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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