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判业务用房、会议室及功能区提质改造项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GXM20264300000035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审判业务用房、会议室及功能区提质改造项目
原公告的采购计划备案号:(2026)430000003012-1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 09:30:00
延期开标时间:无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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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采购需求“5、工程量清单” 1、建筑工程:表E.1.2 单位工程清单汇总表 2 措施项目费 2.1其中: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费率%:8.18; 2、装饰、装修工程:表E.1.2 单位工程清单汇总表 2 措施项目费 2.1其中: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费率%:3.69; 3、安装工程:表E.1.2 单位工程清单汇总表 2 措施项目费 2.1其中: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费率%:5.29。 |
第五章采购需求“5、工程量清单” 1、建筑工程:表E.1.2 单位工程清单汇总表 2 措施项目费2.1其中: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费率%:8.18;金额(元):1817.89; 2、装饰、装修工程:表E.1.2 单位工程清单汇总表 2 措施项目费 2.1 其中: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费率%:3.69;金额(元):14380.06; 3、安装工程:表E.1.2 单位工程清单汇总表 2 措施项目费 2.1其中: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费率%:5.29;金额(元):1344.20。 注:****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质[2026]80号)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时,安措费报价不得低于采购人公布安措费金额的90%。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4日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
地址:****路****号
联系方式:0731-****7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城市风景18栋208室
联系方式:0731-****9522、225095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美丽
电话:0731-****9522
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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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wybid.cn/view/830/SVWNOaEBni4p5U9XZHH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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